2005年9月1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协警证件一甩嫖客掏钱消灾
邵立丰 任金森

  两个协警竟然敲诈卖淫女和嫖客的钱财。9月13日,台州市路桥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应某、黄某有期徒刑4年和3年。
  应某、黄某担任协警工作。为了发财,两人叫来朋友林某,谋划起私自“查处”卖淫嫖娼活动的勾当。今年4月中旬一天下午,3人来到路桥区峰江街道一美容院旁,看见一个老头从里面走出来,神色有点慌张。3人便上前一把抓住老头,亮出协警工作证说,你刚才在里面嫖娼,现在已经被抓获。老头顿时吓得脸色发白,六神无主。接着,3人便说要带老头回所里处理,如果当场交纳罚金就不再追究。为了破财消灾,老头只好将身上带着的3000元交给他们。
  初尝甜头,3人见钱来得容易,便再次作案。第二天,他们又用同样的方法向一中年男子诈取了2000元。
  4月23日下午,3人又来到峰江街道某村一美发厅“查房”。他们直接冲到二楼,发现有一对男女,就将他们强制带下楼来。在一楼,黄某等人亮出工作证,自称是派出所专门来查禁卖淫活动。被抓的男子徐某被唬得惊慌失措。紧接着,3人还一本正经地对徐某等人进行询问,他们还当场做了笔录。他们以处罚嫖娼为由,让徐某拿出钱来,说不然就要将他带回派出所。心慌意乱的徐某只好将身上的一万元现金交给黄某。
  当晚,应某又伙同林某兴冲冲地再次来到该村另一美容院,不料这次被村里的护村队抓获,并连夜扭送公安机关。第二天,黄某得知东窗事发,只好投案自首。 
  编后:公安部门在从严治警的同时,也要抓好协警队伍的建设,不能再让“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”的事出现了。